2020年-2021年电子卖场采购操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1-03-15 作者:蒋洁琼 来源:资产管理处 审核人:夏荻璇 复审人:黄继雄 点击数:

一、操作要求:

凡是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必须电子卖场采购。

(一)电子卖场直购

目标产品要满足在电子卖场内有三家供货商同时上架该产品,且总金额不超过20万。

(二)电子卖场竞价

1、目标产品不满足在电子卖场内有三家供货商上架该产品或总金额超过20万,必须竞价采购。

2、目标产品在电子卖场内无实物,必须竞价采购。

3、属于电子卖场直购方式的,也可以使用竞价采购。

4、电子卖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产品,需竞价采购。

二、其他要求:

1、集采采购商品应按月申报,申报日为每月最后一周周五。经财政局审批通过后才可下单。

2、直购商品请需求部门将自己所选中的商品链接、采购审批表发送至资产处;竞价商品请需求部门将参考链接、采购审批表发送至资产处,并配合资产处完善其他参数,提交竞价公告。

三、操作流程:

1.电子卖场采购链接

http://cs.gpmart.cn/csgp/homePage.html

 

2.商品搜索:举例,路由器

 

 

 

 

 

 

 

 

 

 

 

 

 

 

所查找的产品需满3家供货商才能够直购,满足3家的会显示销售价,如下图指示:

 

 

如果所选产品不满足3家供货商,则只能竞价采购。如下图所示。

若竞价仍不足3家,则进行第二次竞价。

二次竞价会导致采购时间延长,因此请需求部门选择目标产品时注意供货商信息。

 

 

 

 

 

 

 

 

 

 

 

 

如对电子卖场操作有疑问,可参考主页“帮助中心”下的“操作视频”。

 

 

资产管理处

202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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