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资产配置预算的执行及2021年资产配置预算编制的通 知

发布时间:2020-04-10 作者: 来源:资产管理处 审核人:夏荻璇 复审人:黄继雄 点击数:

关于2020资产配置预算的执行及2021年资产配置预算编制的


各二级教学院(部),院属其他部门:

一、2020资产配置预算的执行

2020年各部门的资产配置预算按长沙市财政批复长财资产【202011号文(附件一)执行,原则上不予调整。

二、2021年资产配置预算编制

参照长沙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0年资产配置预算的通知》(附件二)的要求,现就学院2021年资产配置预算编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编报范围

学院各二级教学院(部)、院属其他部门。

2、编报内容

各部门拟于2021年度新增的建设项目中的全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采购办公设备、家具(不含办公用房及纳入公车编制管理的公务用车,该两类资产经有关部门按规定审批后配置)。都要编制资产配置预算。无论使用哪种资金,凡是新增资产配置,都要按要求编报资产配置预算。



3、编审流程

1)各部门申报(615-19日)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求分别按项目建设、办公设备及家具上报2021年度资产配置预算情况表(见附件)。

2)办公设备、家具等通用资产的预算金额按《长沙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长财资产【2018】33号)(见附件四)执行。不能高于资产配置标准的最高限价,不在《长沙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中的资产预算金额自行询价填写。

3)配置预算情况表中的【配置标准分类】和【采购品目】参照配置预算情况表中外两个工作表填写

4)采购品目列表必须填写到末级编码(带背景色为末级编码)。

5)单价在20万以上的大型资产配置应提供可行性论证报告。各部门申报材料报送至相应审查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

6)填报联系人:(资产管理处 张芳13808472918、6923)

2)牵头部门审查(622-26日)

牵头部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资产配置预算和资产使用情况,对各部门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及资产配置预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牵头部门如下:

教学类项目由教务处负责牵头。

工程类项目由后勤处负责牵头。

平台、软件、资源库由现代教育中心负责牵头。

广告、宣传片、纪录片的制作由宣传统战部负责牵头。

其他及办公设备由资产管理处负责牵头。

各部门上报经审查的资产配置预算,报送至资产管理处张芳处(先发电子稿,后报经部门负责人、审查牵头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稿)。

3)学院审核上报

资产管理处和财务处汇总报学院批准后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在申报资产配置预算前应充分了解、全面掌握本部门资产配置的实际需求,科学、准确、完整编制本部门的资产配置预算。2021年资产配置预算执行过程中将严格2021年的资产配置预算批复执行,严格限制各部门配置预算调整行为。需调整的项目按《关于长沙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资产【2019】2号)(附件)文件的要求办理。

(二)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部门及时申报资产配置预算,同时要严格审核所属部门资产配置预算的合理性。部门资产配置预算与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未衔接一致的,部门预算“一上”时将不予通过。


、工作建议

2021年上报的资产配置预算经学院批准后纳入2021年学院财务预算,并作为各需求部门立项依据,确保2021年度项目的建设进度,满足学院的管理、教学运行及新生入校。

附件一:《关于2020年资产配置预算批复的通知》

附件二:《关于编制2020年资产配置预算的通知

附件三:2021年资产配置预算情况表

附件四:《长沙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

附件五:《关于长沙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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