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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7日 09:01 作者:彭洁 来源:科技处(新) 编辑:左光群 审核人:谢哲 点击数:


全体教职工: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现在组织开展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与类别

本年度课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强省建设的重要部署,谋划和推动“十五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突出科学问题,体现学术引领,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和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选题要充分体现《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课题指南》(附件2)要求,根据《课题指南》方向自行拟定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本年度规划课题包括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青年资助课题、一般(自筹经费)课题。申请人应在《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课题类别、主要服务方向、学科分类(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课题名称、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畴填“自选课题”)。资助课题与一般(自筹经费)项目分开申报,申报名额不相互调剂。重点资助课题立项未通过的,不参加一般资助课题评审。

二、申报指标

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院有资助课题申报指标4项,一般(自筹经费)课题申报指标2项。

三、申报要求

(一)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行承诺制。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申报时参照《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自行确定预期研究成果的形式、数量和级别等,一经立项,不得擅自变更。课题申报时承诺的研究成果为结题必须达到的要件。课题达到申报书中预期研究目标,形成预期研究成果,可申请结题。

(二)课题申报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获准立项《课题申请·评审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不能自觉履行合同的不能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课题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提交的《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申报人及参研人员的签名。

(四)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或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上述课题被撤项和终止的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

(五)青年资助课题男性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91年4月1日后出生),女性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6年4月1日后出生)。

四、资助额度

重点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3万元,一般资助课题和青年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1万元。

五、申报方式

(一)申报人需在2026年4月20日前在学校科研系统按要求填报,并上传Word版《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附件3、4),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二)科技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意识形态审查,组织专家进行课题遴选,并对拟推荐课题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科技处将通知被推荐课题主持人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服务平台(j1.ping2000.com),于2026年4月2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三)纸质材料报送:资助课题的申报人除网上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外,还需打印2份《课题申请·评审书》和6份活页,内容与网上提交材料完全一致,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般(自筹经费)课题的申报人除网上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外,还需打印2份《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稿,于4月29日前提交至科技处6-108办公室。

其他未尽事项请见附件1。

联系人:彭洁

科研邮箱:ky@mail.hniu.cn


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规划202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南省教育科学“十”规划2026年度课题指南

            3.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4.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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