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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5日 作者:廖映雁 来源:校企合作与科技处(职教集团秘书处) 编辑:左光群 审核人:谢哲 点击数:

全体教职工:

根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学院做好专家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政治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二)学风道德

学风正派、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具有公信力、影响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形象,无不良信誉记录。

(三)学术标准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长聘副教授)。

2.以下条件需至少满足2项:

(1)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结题;

(2)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3)在高校及其二级学院(部、系)担任学术组织委员;

(4)在全国性学术社团兼(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二级分会负责人及以上学术职务;

(5)在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导的咨询组织担任专家成员;

(6)在重要学术报刊和出版社担任负责人;

(7)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的一线教育工作者。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长期在科研、教学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对于专业能力强,业内公认度高,积极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工作的专家学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身体健康,具备履职的时间和能力。

()专业要求

本次推荐以教育学科专家为主,欢迎与教育相关学科的专家申报。

、应征方式

推荐工作采用网络申报方式进行。请符合推荐标准的专家于2023年12月20日前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专家征选系统”(网址:https://202.205.185.227)注册登录,认真填报并上传证明材料,对于信息提交不全、不实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廖映雁

邮箱:ky@mail.hniu.cn


附件: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