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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3日 00:00 作者:任珂珂 来源:部门 编辑:任珂珂 审核人:马孝杰 点击数:

各二级教学院(部):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中央资金的通知》和《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办法》相关要求,表彰先进典型,号召全院学生向先进典型学习,现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其中五年制高职学生五年级(转入高职阶段后三年级)才能评国家奖学金。

二、评选指标和评选标准

1.本次下达我院国家奖学金指标4人,二级教学院(部)应严格按照标准推荐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根据二级教学院(部)二、三年级在校生人数,确定各二级教学院(部)推荐名额如下:

二级教学院(部)

名额

电子工程学院

2

机电工程学院

1

计算机工程学院

5

经济管理学院

4

2.评选标准

二级教学院(部)推荐的候选人需满足《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办法》规定的标准。

三、评选时间

各二级教学院(部)于2018年9月20日前,完成申请、评审、公示(5个工作日)、推荐候选人等各工作,并将纸质材料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相关事项

1.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办法》相关程序执行。按《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相关规定提交评审材料。申报材料表格以“国奖参考材料”中的表格为准,注意申报、审核各日期间合理间隔(详见“国奖参考材料”文件夹“国奖评审注意事项”)。

学生上报的材料包括:《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各二级教学院部党总支书记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质量严格把关,并签字、盖章确认。

2.学生资助中心收到各二级教学院(部)提交的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材料后,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最终择优确定4名推荐人,并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向上级教育管理机关推荐。

3.确定推荐人后,各二级教学院(部)组织相关人员登陆“湖南省学生资助系统”

(http://218.76.27.109/pros/identity/index.action) 上报国家奖学金推荐人员信息,并导出相应表格盖章上报。

3.如遇疑惑请联系学生资助中心任珂珂老师,联系电话82782028,6846。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