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是学校承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行为管理和成长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秉持“以生为本,立德树人”的工作理念,通过“三全育人、五育并举”的工作举措不断提升部门工作质量,主要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事务管理、资助管理、就业创业、心理健康教育、军训征兵等工作。
主要职责:
1.责加强辅导员、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等队伍建设与管理,助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夯实育人队伍力量。
2.责开展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并实施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与工作计划,系统性地开展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及突发事件处理。
3.责开展学风建设,负责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奖、勤、贷、助、补、免、保等资助体系,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学生违纪处分、学生申诉等工作,营造浓郁优良学风。
4.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运营阳光教育服务中心,全面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5.责生宿舍管理、阳光服务中心、“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管理学生档案与户籍。
6.负责校园内的治安、消防、交通、安保、综合治理等校园安全相关工作。
7.组织大学生军事训练,做好国防教育、兵役动员、拥军优属、军事理论课程教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