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院(部)、院属其他部门:
现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七届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5〕13号)转发给你们,就我院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推荐指标
我院可以推荐专业技术人才1名、高技能人才1名,如无合适人员可以不推荐。
二、推荐程序
1.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向其所在部门提出申请。
2.部门推荐:各部门限推荐1人(无符合要求的,可以不推荐),做好推荐会议记录(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并形成拟推荐人员名单(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需交人事处)。
3.学院推荐:学院人事处、纪检监察处联合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对各部门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择优推荐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各1人。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主要领导同意,向长沙市教育局申报推荐。
三、所需材料
1.第七届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一份(表格见附件1)。
2.会议纪要一份。
3.个人承诺书一份,需手写签名(表格见附件2)。
以上推荐的纸质档材料请于3月25日(星期二)12:00前交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办公楼301办公室),电子档发人事处(教师工作部)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