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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创新创业项目遴选及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9-03-07 作者: 来源:软件学院 编辑:余依函 审核人: 点击数:

为提高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质量,提升我院大学生实践能力和专业综合素质,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组织与管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施目的

进一步促进我院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项目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不断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质和文化素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立项原则

1. 注重过程参与。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的实施更加注重实践创新研究过程。引导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验实训、组建实验实训设备、实施实验实训、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和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

2. 注重实践创新。鼓励学生结合学科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实验实践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

3. 注重切实可行。训练计划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三、项目要求和人员管理

1.创业团队

第一条  成员是我校全日制普通在校生。

第二条 成员为28人,成员组成要合理,鼓励多学科背景的学生联合组建团队。

第三条 成员应学有余力,按照规定修满学分(或各门课程考试合格),开展创业活动须经院(部)和家长同意。

第四条 成员须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等现象,无违纪违法行为。

第五条 项目实行“导师制”。项目导师可由项目申请负责人所在系推荐,也可由项目申请负责人直接聘请,负责指导学生开展项目研究。

2.创业项目

第一条 创业项目应符合国家政策、法律。

第二条 创业项目应建立在一定市场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具有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操作性强的创业计划书。

第三条 创业项目应结合学校实际和创业团队成员所学专业,体现为可实现的产品或服务,见效快、风险较小。

第四条 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

第五条 优先选拔具有一定科技含量或学生科研成果转化项目的创业团队入驻创业孵化基地。

第六条 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团队、项目应自觉接受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并遵守有关制度。

四、项目遴选程序

项目申请。项目团队在自愿的基础上提出项目申请,并向软件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北2-301)提交申请材料。

提供的材料有:项目计划书,项目成员课程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评审。办公室和相应的教研室对创业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初审的由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终审。终审采取项目团队自我陈述和答辩形式,最后确定项目团队名单。

项目公示。拟定选拔的项目团队经过一周的公示,无异议后,成为入驻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并按照项目计划书的要求进行项目研究、开发。

五、项目变更管理

项目立项后,如因客观原因需变更项目相关内容,如项目研究题目、项目组成员等(项目组负责人和项目导师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应经项目组负责人及导师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后报送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服务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变更申请表交由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项目变更申请人,同时将变更申请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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