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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软件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4 作者:黄丽 来源:软件学院 编辑:余依函 审核人: 点击数:

为了鼓励在校大学生及毕业大学生积极从事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倡导创新创业意识,培养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能力素质,经研究决定,我院将遴选一批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我院孵化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3月11日-2019年4月30日

二、申报人条件:

申报入驻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必须具有我校全日制在册学籍。

成员为2—8人,成员组成要合理,鼓励多学科背景的学生联合组建团队。

成员应学有余力,按照规定修满学分(或各门课程考试合格),开展创业活动须经院(部)和家长同意。

成员须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等现象,无违纪违法行为。

项目实行“导师制”。项目导师可由项目申请负责人所在系推荐,也可由项目申请负责人直接聘请,负责指导学生开展项目研究。

三 、项目入驻条件

创业项目不得与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相抵触,且不接受餐饮、娱乐及有安全隐患的创业项目。

申报项目须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并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投资少、风险较低,并能按期完成。负责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创业实体还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附在创业孵化项目计划书后面)。

鼓励文化创意类、技术服务类、产品加工类等创业项目入驻。

作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项目,且无任何知识产权纠纷。

已经开始创业或在校级及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奖的项目,优先考虑推荐

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团队、项目应自觉接受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并遵守有关制度。 

四、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申请。项目团队在自愿的基础上提出项目申请,并向软件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北2-405)提交申请材料。

提供的材料有: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项目计划书,项目成员课程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自主知识产权或赛事获奖的证明复印件,所有相关材料均须报送一式三份,并同时报送电子档至软件学院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

项目评审。办公室和相应的教研室对创业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初审的由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终审。终审采取项目团队自我陈述和答辩形式,最后确定项目团队名单。

项目公示。拟定选拔的项目团队经过一周的公示,无异议后,成为入驻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并按照项目计划书的要求进行项目研究、开发。

 


五、相关说明

软件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设北院教学楼2号楼405,相关文档资料可以登录软件学院网站进行下载,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相关申请资料交黄丽老师(联系电话:18397683018),逾期不予受理。

  

 

 

 

软件学院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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