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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下学期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9 作者:刘楷华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行业培训与继续教育中心) 编辑:温建国 审核人:徐四军 点击数: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着力促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弘扬,满足我院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需求,为毕业生就业从事相关职业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水平提供支撑。根据《关于在全院学生中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和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拟定于10月28日开展2023年下学期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线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

2.报名对象:2021级、2022级全日制在籍学生。

3.报名流程: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ehall.hniu.cn)后进入“教务系统”,在“考试报名/成绩管理/社会考试报名”中选择“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确认报名的考生请加入普通话测试QQ群(群号:779594467)。

二、缴费确认

1.收费标准:根据《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规定,在校大学生参加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按30元/人·次。

2.交费方式:学生完成在线报名后,报名费(以微信转账方式收取)交本班学委,学委确认收齐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交继续教育学院贺辉路老师。

3.考前培训:对自愿参加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流程和操作培训的考生,参照《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普通话培训测试收费有关事项的批复》(湘价函〔2012〕124号)文件要求按30元/人·期收取,培训费与报名费一同收取。培训拟定于10月24日18:00在北3栋101教室举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领取准考证

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打印后发放到各班级。考生也可以到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ltt.org)在线打印。

四、测试须知

根据《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湘价函〔2023〕1号)文件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按照新的测试操作规程进行,新的操作规程取消备测环节。

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北3-101教室候考。

测试期间禁止携带手机、平板等具有通讯、录音、播放功能的电子产品和其他纸质资料,参加测试的同学请提前存放好自己的物品。

测试结束后需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和考场周围喧哗、逗留。

五、成绩评定

测试成绩评定的基本依据是《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试行办法》,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原则上在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证书发放及管理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由继续教育学院取回整理后发放到各二级学院,再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发放班级或个人。根据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及〈成绩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凡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可以查询到测试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补办证书和出具成绩证明;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院3栋108室继续教育学院

电话:0731-82782996

联系人:报名测试:刘老师

收 费:贺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