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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考论文指导费退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1 作者:刘楷华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编辑:刘楷华 审核人:徐四军 点击数:

湘潭大学自考本科学生: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问题的通知》(湘价服[2006]188号)文件要求,经湘潭大学与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商定,现决定减免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考教学点湘潭大学自考学生论文指导费,已交论文指导费予以退还。

需办理退费的同学请在4月20日前凭缴费记录、身份证和考籍卡到学院北苑22栋104室办理退费手续。


湘潭大学自考助学点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