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与发展规划研究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9-11-14
作者:
来源:教务处
编辑:龙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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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职责
1、组织起草高教发展、专业建设相关制度文件,制订和完善本科室相关制度。
2、组织国家、省、院级与教学改革相关的重点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与验收等管理工作。
3、组织与教学相关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4、组织专业备案、新增专业申报工作。
5、组织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检查和验收工作。
6、负责学院专业建设规划的制订。
7、负责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8、结合教育动态,围绕学院发展开展教育教学理论与实际问题的研究,组织全院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
9、具体组织学院层面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10、具体组织国家、省级示范校等与教学相关的创建工作。
11、负责做好本科室网页内容更新与维护、档案的整理与管理工作。
二、服务职责
1、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调研,及时收集、整理相关人员对本科室有关教研教改、高教研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反馈。
2、通过部门网页及相关渠道为全院教职工提供教研教改项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
3、通过部门网页及相关渠道为全院各部门及教职工提供本科室办事流程信息,提供学院及上级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通知和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三、督查职责
1、督查本科室人员业务管理及履职情况。
2、督查学院申报的重点项目执行及完成情况。
3、督查专业建设项目项目申报及活动开展情况。
4、督查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工作进展及目标实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