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创建办、高职教育研究所)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03-27 作者: 来源:教务处 编辑:肖斌 审核人: 点击数:

一、管理职责

(一)文书工作

1、负责起草学院教学管理与教学改革文件、规章制度。

2、负责起草学院科研管理文件、规章制度。

3、撰写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二)网站建设与资料管理工作

1、做好本部门网站建设、维护、内容更新。

2、做好本部门资料整理、归档。

3、做好本部门年度大事记编撰工作。

(三)教学运行工作

1、组织各系、部实施教学计划,负责学期教学计划、教学进程、课表编排,下达学期教学任务。

2、负责审核统计教师工作量、协助人事处计发课时津贴。

3、负责组织教学质量的检查与调查工作。

4、负责教材征订、发放及管理工作。

5、组织教学例会,筹备学院相关教学会议。

6、负责学院相关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

(四)学籍工作

1、负责全院学生的电子注册、学籍管理、学生学籍异动,决定学生升、留、降级和学生休学、停学和复学等。

2、负责全院学生成绩管理工作。

3、协助招生就业处做好新生录取中的专业分流工作。

4、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生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五)考试工作

1、负责学院期末、补考、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考务组织与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技能抽测与综合测试工作。

3、负责做好相关考试文件、资料、试卷的保管和保密工作。

4、做好相关考试的宣传、发动与考风考纪的违纪处理工作。

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自学考试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

(六)培训与技能鉴定工作

1、负责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2、积极宣传与开展培训工作,主动掌握院(部)培训情况,协助院(部)解决培训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教学督导工作

1、负责对全院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2、负责组织听评课工作和教学考评工作。

3、组织教学督导员开展教学巡视、听课和调研等工作,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高教研究与管理工作

1、负责组织全院的教学研究工作,具体负责学院教学改革工作。

2、负责组织国家、省、院级与教学改革相关的重点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与教学相关的数据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4、负责组织专业备案、新增专业申报工作。

5、负责组织专业建设项目组经费申报、检查和验收工作。

(九)创建工作

1、负责组织学院层面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2、负责组织国家、省级示范校等与教学相关的创建工作。

二、服务职责

1、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调研,及时收集、整理相关人员对本部门教学与科研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反馈。

2、通过部门网页及相关渠道为全院师生员工提供项目申报、教学资料下载、考试与技能鉴定、部门办事流程等信息服务。

3、通过部门网页及相关渠道向全院师生宣传学院教学改革理念及上级有关教学文件与政策等。

4、及时为全院学生提供学籍、成绩查询及技能/考试证书、毕业证书发放等服务。

三、督查职责

1、督查本部门人员业务管理及履职情况。

2、督查教学部门教学设计落实情况,组织教学检查与教学督导。

3、督查各院(部)教学运行工作情况。

4、督查学院教学项目执行及完成情况。

5、督查学院各类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6、督查学院各部门开展培训、学生职业技能鉴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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