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4年单独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6 作者:李敏 来源:纪检监察处 编辑:谭鹏程 审核人:王承辉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院属其他部门:

  为严格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禁令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院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单招)考试秩序,维护国家招生考试的严肃、权威和公正,确保我院2024年单招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和学院声誉,现就严肃2024年单招工作纪律提出如下要求,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严明宣传纪律。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部署要求,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开单招各环节中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需要公开的招生信息主要包括:招生政策、招生简章、单招方案、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含单招计划总数、分专业分类别计划数)、考试成绩、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查处结果等,学校招生的专业计划如有调整时,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二、严格招生行为。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严禁以个人名义举办或者与中介机构、其他个人联合举办考前辅导班。严禁以任何名义向考生收取费用,不得有承诺录取等任何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行为。严禁与社会机构或招生贩子内外串通,向考生收取费用违规承诺录取,或通过“内部指标”“透露试题”等方式进行违规招生、利益输送。

  三、严格试题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规范命题,做到保密制卷,确保制卷安全。严格挑选试题管理人员,人员一经确定,未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不得自找人员替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在考试前透漏考题。

  四、严肃考场纪律。单独招生考试考务、监考人员,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进行纪律教育。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要求,周密组织,划定考区考场,设置警戒标识,规范编排考场。严格核验考生身份,严禁冒名替考。严禁考务、监考人员与考生串通作弊;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好证件按时到岗,不得擅离职守;保持考场秩序,严肃监考,禁止在考场内吸烟和携带通讯工具等。

  五、严肃评卷纪律所有评卷、统分、校对人员应主动上交所有通讯工具,实行现场封闭管理,公正、认真、独立地开展工作,校对工作必须由两人同时进行。

  六、严肃录取纪律。严格按招生章程进行录取,严禁违规录取,不得乱打听、瞎猜测、乱议论。招生就业处未对外公布考生成绩和录取结果前,任何人不得透露考生成绩和录取结果。

  七、严肃廉洁纪律。严禁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非法招生活动。严禁索取或接受考生或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宴请或娱乐活动等。严禁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勾的任何费用。严禁各级领导和单独招生工作人员,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插手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干扰招考工作的正常进行。

  学院纪委对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举报,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触犯法律的,依法送交有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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