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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购买社会审计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6 作者:蒋洁琼 来源:资产管理处 编辑:夏荻璇 审核人: 点击数: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现对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购买社会审计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校内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招标文件编号:HNIU-XC-2020-47 采购代理编号:THGZ-CG(CS)2020-064

2、项目预算:104500.00元

3、项目总限价:104500.00元

4、采购内容:

序号

分项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1

财务审计

详见采购需求

1项

2.

工程造价咨询审计

详见采购需求

1项

注:本次报价按优惠率进行报价,项目根据政府相关行业的文件收费标准按单个项目计价,审计服务费按相关文件附表收费标准乘以(1-优惠率)收取。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单个项目审计实际结算低于800元,按800元结算。即,单个项目结算价=单个项目计价(按文件标准折算后)*(1-优惠率)(例:投标报价优惠率为10%,单个项目计价为1000元(按文件标准折算后),结算价=1000*(1-10%)=900元)。

5、招标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6.1、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请于2021年01月07日—2021年01月11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长沙市芙蓉区隆园5路芙蓉中央产业园10栋5楼(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为避免走错位置,来时请先电话联系。

6.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

7.1、保证金数额:2000元(人民币),

7.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从投标单位账户缴入以下账户,投标人须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指定账户,以银行(网银)查询在此规定时间前到账,视为已缴纳。

8、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望城区厚朴国际商业广场3栋A座14楼

10、投标人资格条件:

10.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0.1.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0.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10.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10.1.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近三个月”是指:2020年09月至2020年11月。

10.1.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须自己注明是否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10.2特定资格:

10.2.1具有财务审计资质。

10.2.2具有工程造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10.3本项目接受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事务所牵头,与有工程造价资质的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0.3.1联合体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应符合10.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10.2.1特定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应满足10.2.2特定资格条件。

10.3.2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申请人,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10.3.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财务申请人,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10.3.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10.3.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

10.3.6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代理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10.3.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1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采购人: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蒋老师、谢老师

电 话:0731-82712736/82782955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旺旺中路8号

采购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31-85411232 /18684946926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厚朴国际商业广场3栋A座1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