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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党费缴纳和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4-17    来源:后勤处    编辑:赵俊娜       点击数:

党支部党费缴纳和管理制度

一、是党员本人亲自交纳,一般不允许别人代交。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亲自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亲属代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领取工资的党员,要注意防止和克服为图省事,发工资时由财务代扣代交的问题;

二、是按期交纳,一般情况下按月交纳,不能预交、补交。特殊情况下,如因公出差等,确实不能按月交纳的,经党支部同意,可以预交或补交。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三、是按规定的标准交纳,没有特殊情况和经过批准,不可以少交;党员除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外,自愿多交不限;

四、是党支部应将收到的党费妥善保管理,及时上交。党支部应定期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的收缴情况,对漏交党费的党员,要及时通知党员补交,对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党费的党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要按党章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党支部例会制度

党支部会议是搞好党建工作不可缺少的一环,它将总结党支部各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起着反映党员的思想动态,研究并确定党支部工作的作用。

一、党支部会议采取例会制度:

会议地点:系办公室 ,会议时间:每月一次

二、会议内容:

1 、传达学院党委的建议和指示

2 、分析本系党建工作的动态,研究问题

3 、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吸取经验教训

4 、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具体分工,责任到人

三、会议要求:

1 、会议体现务实,高效,郑重,活泼的风格

2 、例会准时开始,严格考勤

3 、党支部负责纪录会议内容

 

 

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对象须经过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三、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要按照规定程序,履行相关手续,才能吸收为预备党员。

四、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公示制度。做到选苗、培养、考察、审批、转正“五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五、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党支部在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讨论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进行无计名投票决定。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 民主生活会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力措施,是领导成员交流思想、交流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党内团结,提高集体战斗力的一种有效形式。民主生活会必须主题鲜明,内容集中,每年召开两次。

二、 民主生活会要坚决贯彻上级党委的有关精神,紧紧围绕加强党组自身建设这个主题,认真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对照《党章》、《准则》,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团结,振奋精神,把各项工作做好。

三、 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精神,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策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 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党支部集体领导制度

集体领导制度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级领导中的具体体现。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基本准则。

所谓集体领导,对于党支部来说,就是凡属重大问题,如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支部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等,都应提交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应该做到如下几点:

(1)要开好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支委会是实现集体领导的基本形式,也是充分发挥集体经验和智慧的重要途径。这就要求党支部书记做好支部委员会的会前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后及时通知每个支部委员;开会时,要充分发挥民主,不搞“一言堂”;支委会作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员人数少,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决定,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决不能由支部书记一个人说了算。

(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实行集体领导,支部委员会在做出集体决定时,需要充分听取每个委员的意见;所形成的决议,每个委员应分头落实。个人分工负责,是在坚持集体领导原则下的分工负责,分工而不分家。每个委员要做好分管工作,又要对支部的全局负责,互相尊重,互相支持,通过自己的工作来加强集体领导。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正确处理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

 

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支部书记和其他委员一样,都只有一票的平等权利,因此,支部书记要有民主作风,充分尊重其他委员的权利,团结一般人积极执行党支部决议;支部委员要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和指导,当好支部书记的助手,使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坚强有力。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

2.遇到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明确请示、解释的问题;

3.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

4.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的专题情况。

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可采取口头或书面两种形式进行请示汇报,具体要求是:

1. 党支部每季度向党总支请示汇报一次。

2. 遇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

 

 

 

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制度

入党积极分子是向党组织积极靠拢的先进群体。他们向组织提出了入党申请,但在思想、态度、动机上还不成熟。党组织应不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

一、培养联系人的任务和责任

培养联系人是与写入党申请书的入党积极分子保持联系并对其加以培养考察的人。培养联系人应定期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指导下,对所联系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具体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具体任务和责任为:

1、经常找积极分子谈心,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准确地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优点和缺点,鼓励和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2、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向党组织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并实施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的具体措施。

3、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向党组织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并继续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

二、培养联系人谈心考察制度

1、定期考察谈心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和本职工作表现等。看他是否具有共产主义信念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能否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而牺牲个人的利益,能否严守党的秘密,遵守党的纪律发及他们的工作、学习表现和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的情况。

2、培养联系人要主动了解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并填写谈话及考察记录每两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一次。

3、培养联系人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第一责任人,应向组织提出明确的发展意见,并不断引导积极分子端正确的入党动机。

 

 

 

 

党支部廉政建设制度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精神。

二、认真制定和执行体现“两公开一监督”的议事规则、办事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增加透明度,增强监督力,取信于民。

三、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在公务活动中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公私分明,严格遵守有关公款公物的管理、使用规定;自觉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法规,按规定项目、标准收费,不乱收费;依法履行职责,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从事经济活动提供优惠条件。

四、勤俭办事,不挥霍浪费国家财产。在公务交往活动中,厉行节俭,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吃喝;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生日、调动、乔迁等活动中,遵守有关规定,勤俭办事,不准大操大办、挥霍浪费或借机敛财。

五、自尊自重,不从事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六、公道正派,不弄虚作假,不任人唯亲。实事求是,作风正派,不虚报工作成绩,瞒报工作问题;依法公正执行公务,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程序办事,不准违反组织原则任人唯亲。

七、严于律己,不谋取特殊待遇。不违反规范购买、修建私房和超标准装修住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购买、配备和使用工作用车的规定,不违反规定购买、更换及乘坐超标准小汽车。

八、知礼守法,不违反外事纪律。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在外事公务中不违反规定进行与其职务、身份不相符的外事出访和考察活动。

九、要严格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员的党员监督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公仆意识,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十、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本制度,定期对照检查,自觉接受监督。如违反本制度的,将按党纪政纪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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