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倡导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进一步提升学生文明素养和城市、校园文明程度,营造安全整洁文明和谐的休息环境,经研究,开展电子工程学院雷锋式文明寝室创建培育活动,方案如下:
一、雷锋式文明寝室创建培育寝室的产生
各班、各寝室自行申报,班级推荐,辅导员审核,电子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报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二、雷锋式文明寝室创建培育时间、考核过程
1、创建培育时间
2019年11月-2020年11月(第一次)
2、以《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寝室文明行为考核》、《电子工程学院雷锋式文明班级考核条例》为考核依据,一年内雷锋式文明寝室创建培育寝室有下列行为者取消创建培育资格:
卫生抽查检查中有不合格情况;
在寝室文明行为考核中有晚归、未归、养宠物、经商、未熄灯等情况;
不注意用电、防火、防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
不节约水电,没有做到人走灯灭,空调电扇关闭;
寝室成员有不文明行为或者不文明学习情况。
三、雷锋式文明寝室创建培育奖励
1、雷锋式文明寝室创建培育奖励金额150元/间;
2、创建培育费用主要用于寝室建设。
电子工程学院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