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寒假放假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4
作者:龙峙延
来源:党政办公室(外事办)
编辑:张辰
审核人:
点击数:
关于调整寒假放假时间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院属其他部门:
根据国内疫情形势,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安全,现对2022年寒假放假时间进行调整,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期末考试提前至12月30日、31日,原来安排在12月30日以后课程请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到12月30日之前完成。学生期末考试结束后即可离校,教师补休。
2、12月份周末党群部门、行政部门、教学教辅部门妥善安排值班值守,做好管理与服务工作。学生离校至正式放假期间,上述部门正常上班。
3、教职工放假时间为2022年元月14日,请各部门及时调整工作安排,请人事处牵头统筹做好假期分类培训。
4、学生和教师寒假返校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1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