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0
作者:石峰
来源:党政办公室(外事办)
编辑:张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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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院属其他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劳动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二、调课安排:
原安排在5月3日(第九周周一)的课程调整至4月25日(第七周周日);
原安排在5月5日(第九周周三)的课程调整至5月8日(第九周周六);
原5月4日(第九周周二)、5月8日(第九周周六)的课程不统一安排补课,请各院部根据教学计划自行安排补课。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科学管理出入校门。做好个人有效防护,减少聚集,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并杜绝餐饮浪费行为。
2、严格管理公车,严防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广大党员干部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3、节假日期间,有关部门及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和职工遵纪守法工作,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