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转发学院党委关于党员“亮身份、强服务、争先锋”主题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7-09-19 作者: 来源:部门 编辑:马孝杰 审核人: 点击数:

为推动“学”“做”深度融合,进一步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服务意识、先锋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长沙市《全市教育系统党员“亮身份、强服务、争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长教党〔2017〕36号)有关要求,决定在全院党员中开展“亮身份、强服务、争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院各基层党组织(即党总支、党支部)、全体党员

二、活动内容

1.亮身份,强化党员意识。在职党员在工作时间、学生党员在上课期间应当佩戴党徽(党徽由教育局党委统一购置发放),亮明党员身份,树立党员意识。各党(总)支部应通过设立党员公示牌、党员先锋岗(示范岗)、党员责任区以及发放党员服务卡等形式(由市委组织部设计样式,学院统一制作),让群众知晓党员岗位职责,了解党员服务承诺。要充分利用展示板、电子显示屏以及服务中心等,宣传党员服务标兵为民奉献事迹,增强党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2.强服务,转变工作作风。各党(总)支部应根据岗位实际、对照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积极开展夺旗争星、晋位升级、技能比武等竞赛活动,切实提升教育教学本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行“一站式”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网络服务,不断进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作风,以实际行动为师生群众提供最佳服务,排忧解难。

3.争先锋,彰显教育形象。各党(总)支部针对各自工作实际,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学院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深度融合,与“岗位作贡献、合格见行动、凝心聚力实现学院二次创业”的要求结合起来,深入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岗”、“共产党员示范班”、“共产党员志愿服务队”,引导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在为民服务中展示先锋形象。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习教育中走在前面、深学一层,做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担当的表率;机关党员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在践行管理、服务育人中当先锋;教师党员要带头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在做好教学教研育人工作中当先锋;辅导员要不断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学生教育管理水平,在引领大学生思想,关爱学生成长中当先锋;学生党员要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在争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修养”的优秀学生中当先锋。

三、活动载体

在全院创建8个共产党员示范岗、14个共产党员示范班、8支共产党员志愿服务队,通过制定创建标准,开展创建评比,树立一批“亮身份、强服务、争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先进集体,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党员师生公认、学习、创新、服务、改革成效明显的党建工作典型品牌,在明年七一节前予以表彰,以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亮身份、强服务、争先锋”主题实践活动,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党员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关系、彰显党员形象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各党(总)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党(总)支部实际,精心谋划,周密部署。

2.坚持统筹兼顾。各党(总)支部要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与主题党日、党员志愿服务等结合起来,与做好党员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党(总)支部重点任务完成紧密结合起来,以活动促学习教育开展和任务落实,以学习教育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检验活动开展成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3.营造良好氛围。要切实加强宣传,要利用学院报刊、网站、微信、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好做法好经验和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全员参与的活动氛围,培育一批党员服务标兵。

4.强化督导落实。各党(总)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要适时上报,院党委将适时开展督导,对活动开展不力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中共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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