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院宣传统战部
关于禁止在校园内乱贴乱挂行为的通知
近来,校园内乱贴各种广告,乱挂标语条幅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校容校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建设文明校园、和谐校园,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严禁校外人员未经院宣传统战部许可到校内张贴散发海报、广告,悬挂条幅,违者交保卫处处罚。
2、未经学生工作处许可,严禁学生以打工名义或受人委托为校外单位或个人在校园内张贴、散发、悬挂任何形式的海报、广告、标语。
3、学生个人的启示信息必须张贴在学校指定的公共广告栏内,否则查获后责成其清理校内“牛皮癣”。
4、我院各系、各部门的工作、活动等告知信息必须张贴在学校设置的宣传栏内。张帖的广告、告示等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禁止侮辱、诽谤、煽动串联和不健康的信息在校园内张贴。
5、各系学生组织、社团等经审批同意悬挂张贴的海报、标语、条幅、板报等,必须张贴、悬挂于指定位置,并在活动期间保持整齐、整洁,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摘除。
6、护校队、学生会负责校园公共区域的日常巡查,严厉打击校外人员乱贴乱挂及张贴“野广告”的行为,规范校内人员乱贴乱挂及张贴“野广告”的行为。
学生工作处
院宣传统战部
2011年12月19日